假摔足球什么牌?
其实,“假摔”的本意是“骗倒裁判”或“欺骗对手”的踢球动作。 现代足球比赛中,由于规则限制,这种技术已经很少使用,但偶尔还会看到一些运动员做出这样的动作以迷惑裁判员和对手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这些动作有违体育道德、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就是不正当的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属于“假摔”呢?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可以归纳为三种情况:
(一)没有犯规发生的情况下,故意做出的有犯规嫌疑的动作;
(二)双方都有犯规,而一方故意让自己处于较容易得牌的处境下(这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裁判员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加以判断);
(三)自己因为其他原因(如受伤、疲劳等)摔倒,在倒地的同时,故意将手或者腿伸向可能触到自己身体的对方球员,使判罚结果有利于自己。 在国际足协最新的竞赛细则中规定:任何队员只要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被给予一张黄牌:
(1)违反体育精神的行为,包括拒绝比赛、延误开赛、故意拖延时间、干扰对方队员及其教练员和技术代表;
(2)对当值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裁判员助理视频裁判员、替补裁判员、各俱乐部人员、观众及任何人员作出侮辱性语言/动作;
(3)在场上散漫懒散,无组织无纪律;
(4)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场参加比赛;
(5)故意损坏场地设施;
(6)不服从主裁判员的判决;
(7)使用非足球手段阻碍比赛进行;
(8)打架及威胁打架。 “假摔”是一种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不应该在现代足球比赛中再出现,否则就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罚。 那么,哪些行为不属于“假摔”?有些情况下,运动员的身体确实接触到了对方的身体,但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了其摔倒,这时就不属于“假摔”了。例如:对方球员带球冲击我方球员,我方的球员为了阻止他的进攻而与其进行了身体对抗并使其倒地,就属于正常的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应给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