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协会负责什么?
中国足协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不是民间社团,因此没有会员关系,也没有理事会和会长一说(当然现在中国足协也搞了个选举的戏码,但那只是做样子给外人看的)所以不存在“退出”和“主席”的问题。 至于足协具体的工作职责……这个很模糊,主要看当政者如何定义它。
1950年代初期开始,当时的国家体委将全国性的足球赛事的管理权下放给了中央体委下属的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从此足协成为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管理足球事务联系的枢纽。
由于当时的中国足坛只有一家球会——上海足球俱乐部,而且又常年占据着甲级联赛冠军位置,其他球队都打不过上海队,所以那时的足协工作就相当简单了——发点奖金补贴下各级运动队,再组织一下各级联赛就可以了;
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体委系统全面放权,各地方自行组建各自的足协后,中国的足坛逐渐形成了以省市级足协为主力军、全国性足坛为辅助的格局。
那时各级体育局纷纷组建自己的业余体校,而各省市的足协的主要经费来源就是上级体育局拨下来的用于补充各级业余体校对球员的工资补助的资金。
同时各地体校的教练大多也兼任省级足协的官员,这样省一级的足协就可以用体校教练的名义向体育总局申请项目专款来支付各级球队的训练比赛费用及球员的工资奖励资金等等。这些费用都是按照运动员的成绩来发放的:比如你所在的球队今年拿到了一个甲A联赛的冠军或亚俱杯的冠军,那么你们队的教练员和全体队员都能获得一笔不菲的费用。
这种拨款制度一直延续到九十年代末期,其间还一度出现过职业联赛的先河(94-97年甲A)。
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国家对体育事业投入的大幅增加,中国足协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拨款模式已经不再是过去那种根据成绩来划分的模式了。 现在各级足协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协调本地区的足球比赛及相关事宜、协助当地政府管理本地区内的球队以及教练员等足球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