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中彩票去哪里领奖?
据悉,1月10日,北京丰台一彩民中了3424万元巨奖,这位幸运儿不仅买了7张彩票,而且每张彩票上的号码完全相同,可谓“十分有把握”。然而,面对这笔意外之财,这位中年男人并没有太多兴奋,他表示:“自己这辈子够用了,该花的花,该存的存。”说完,他递还给工作人员彩票,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然而,当这位彩民走到门外,拿出烟来深吸了一口的时候,转身对工作人员说:“我走了!”然后,慢慢地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掏出其中一张彩票扔给工作人员,头也不回地走了。
尽管2008年经济危机,然而,北京还是出现了1月10日,一位彩民中了3424万元巨奖。从这位彩民的中奖方式来看,他应该是外地上榜的,那么当他中奖后,应该在本地还是回到原来所在地兑奖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来看一下规定:《彩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彩票奖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属于中奖者个人所有的,中奖者应当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其他奖金额低于1万元的,由国家彩票机构统一处理。属于中奖者所有,但中奖图赏企业有权利要求中奖者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先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费的,可以委托汇缴地所在地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机关代征。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这位彩民不管是哪里的,只要中了超过1万元奖,就需要在中奖地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如果是外地彩票,是不是不可以再本地领奖呢?如果中奖者是在中奖彩票的售出地领奖,就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税费免交。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在彩票售出地的兑奖(当然,必须在6个自然日内),也可以将彩票寄到销售地,或者托售地的朋友代领。如果选择在前者,那么,如果该彩票中奖金超过1万元,中奖者还需要缴纳其他税费。
但是,如果中奖的彩票是机打票,而且是异地购买的,那么这种彩票是不可以在本省内进行兑奖的。如果中大奖的彩票是手写票,那么就要看买彩票时候的要求了。
如果彩票是中奖者本人在销售地买的,那么就可持中奖彩票在销售地兑奖,如果中奖彩票是委托代卖的,那么就要遵守代销者指定地点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