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何奖励女排奥运冠军?
获得奥运会冠军的运动员,可破格申报评定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或体育教练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对奥运会冠军的带训教练员,经考核评审通过后,可评定为国际级运动健将、国际教练员。
对在省优秀运动队退役不足5年,带训其运动员获得奥运会冠军的教练员,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调入有关事业单位工作,所空事业编制在系统内统筹解决。
对获得奥运会冠军的教练员和运动员,在带训周期内给予奖励。
获得奥运会冠军的运动员退役后,按其输送和训练等实际周期给予带训教练员奖金,带训时间不满一年者按其实际带训月数计奖。
获得奥运会冠军的运动员,在奥运会期间带训的主教练员按运动员所获奖金等额奖励,其他教练员按运动员所获奖金50%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