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足球打架少?
其实,踢球的人里面,喜欢通过打架解决问题的不是特别多;但要是遇到一些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的事情(比如被抢球、欺负等等)的时候,他们还是愿意用打架来解决的。 这是由踢球这项运动的特点决定的。
在足球场上,双方队员的对抗是直接的,也是激烈的——这跟篮球等很多其他团体项目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所以,有时候一个动作或者一次犯规就可能引起双方的激战。 在平时的训练中,教练也会经常灌输“以牙还牙”的思想。这就使得有些问题本来可以通过正常的沟通来解决,但因为双方都秉承着“以暴制暴”的理念,结果就演变成了一场恶仗..... 如果真要论打架的话,踢球的里面也不是没有会打的。我在国外踢得那段时间,就遇到过一个中国球员。这哥们属于比较极端的踢法。
有一次训练的时候,他对另一个队员有不满。因为当时是在室内场练习,场地比较狭小,所以他直接冲上去就是一脚飞踹。然后对方没反应过来就被放倒了。接着,双方就打了起来…… 这哥们打架的经验很丰富,下手也特别狠:拳脚并用之外,他还专门拿鞋抽人家。最后,他竟然在对方的群殴下胜利了.....(PS:据说后来他被禁赛了6场比赛外加罚款300欧元)
优质答主
我们得明白什么是暴力行为,什么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等 这里我引用的是2017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现行)中的定义 因为目前对于故意杀害罪,故意伤害罪的认定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标准是“法益侵害”,即必须是足以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健康安全的直接现实的危险性(故意杀人罪)和损害健康的危险(故意伤害罪)的,否则就不构成犯罪! 所以可以得出第一个结论,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在球场上互相谩骂、推搡等行为由于不产生足够的人身危险性不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所以不构成违法乃至犯罪是不正确的说法。而踢脏脚或者冲撞导致对方倒地后起跳踹一脚是否会导致人身伤害也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第二点,既然明确了上述情形的不具有犯罪的必要性那么接下来就要讨论这种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了——当然,这里我是站在“合理但不合法”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比如一些体育竞赛中为了争夺胜利往往会付出超越竞技的代价,包括在拳击台上的击倒等等都存在着一定风险,这实际上就是运动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表现;而在足球场或其他类似的场合下,双方队员在比赛过程中如果言语不合发生争吵进而动手的行为则表明这是他们自己选择承担违反赛场规则的后果。因此说这些不是违法犯罪我觉得没有太大问题吧? 但是如果出现了故意伤害或杀人这样的严重情况呢?显然就不能这样轻描淡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