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博曼中国为什么?
1、2008年,大宇资讯(DAIMON)宣布破产,上海育碧代理的大宇不少游戏版权,其中包括《仙剑奇侠传三》正版授权。 后来育碧把该游戏的代理权给了北京软星,而北京软星由于资金问题,导致《仙剑奇侠传三》无法正常发布,于是该游戏授权到了上海软星手上;
2、2009年时,上海软星刚刚被百代影视收购,正在全力开发《仙剑奇侠传四》,但当时资金紧张,正好此时北京软星老板张仁川找到上海软星负责人俞永俊,希望其出售《仙剑奇侠传三》的版权,并承诺购买6万套游戏和5000套DVD。出于对《仙剑奇侠传三》这款游戏的自信,以及缺少足够的开发资金,上海软星同意以300万元的售价将这一版权转让给北京软星——这也是后来“仙剑三”重制版的源头;
3、按照协议,北京软星先付一半款项,等到游戏通过新闻出版署审批后,再支付剩下的款项。但是,在准备提交出版申请材料时,北京软星发现原游戏脚本存在抄袭现象,涉嫌侵害他人的著作权。为避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北京软星向新闻出版署出具了撤销申报材料的公函,申请撤回《仙剑奇侠传三》的出版计划。随后,上海软星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把北京软星告上了法庭,索赔经济损失70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行其游戏软件,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5万余元。后双方均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仍在二审审理中。 至于有玩家关心的D版问题,法律界人士表示,由于涉案游戏是以进口游戏版本为基础进行修改,无论是否进行了二次销售,其行为都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