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混双为什么跨国组合?
这个规则是上世纪 60年代定下来的,当时中国队在单打项目上具有绝对优势,为了增加夺金点,同时减少一个运动员的项目(双打需同时上场),因此采用了混双比赛的方式; 同时由于双打项目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两场比赛,为了避免主力队员在小组赛阶段就消耗太大,导致淘汰赛阶段的战斗力不足的困境,因此规定每个协会报名的双打选手不能超过两人(同一个单位或俱乐部的球员算作一个报名单位,所以许昕/马龙、林高远/梁靖崑这样的“一单带双打”的组合是违反这一规定的,属于违规报名)。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可能中国球迷不愿意承认——因为当时中国队男队的选手在世界上已经处于独孤求败的地位了(1983年至2995年间,男子单打世界排名前十位中没有外国球手),因此为了让男队运动员获得“世界冠军”的荣誉(不是“奥运会冠军”,因为世乒赛是在每年10月左右举行,而当时的奥运会是在夏天举行的,两个比赛时间并不在同一个赛季内),不得不采取这种“偷梁换柱”的方法来让男队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并争取最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