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管理行为有哪里?
1.宏观的管理,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对体育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
2.中观的组织机构建设(各单项协会、俱乐部、事业单位)
3.微观的个人(运动员、教练员、公务员、社会业余体育人员)
4.具体项目或活动 例如:竞技体育管理、群众体育管理、全民健身、奥运争光战略等
我主要研究竞技体育领域里的管理,在这里简单谈一下我的看法。
1.管理行为主体 根据管理学里关于管理行为的分类,管理行为的实施者可以分为领导者与管理者。其中领导者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它是指那些拥有一定权力资源对他人产生影响力的人,其核心是权力;而管理者则是一类没有权力但从事管理工作的群体,其核心是职能。在管理行为上,领导者和管理者的作用是不同的。
在竞技体育这个领域的管理中,我们同样可以把管理的行为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行政级别或官职的人员,这类人是体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他们的管理行为属于政治型管理,我把它称为行政性管理;另一类是不具备行政级别的工作人员,这类管理人员虽然在管理过程中也要运用一定的行政手段和资源,但他们最重要的管理工具是非正式的、来自组织的权威,我更倾向于把他们看作是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群体的代言人,因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的是特定集体的利益而非官方的意志,我把他们的管理行为称作利益相关者管理。当然,在实际工作中,这两类管理行为常常是交织在一起的。
2.管理的内容 不论是从体育本身的属性,还是从管理行为的具体实践来看,我认为中国目前的竞技体育管理正在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所谓微观管理是指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对运动员、教练员的选拔、聘用、训练、竞赛等日常管理行为的决策过程;而宏观管理则是以国家为基本单位,通过制定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文件形式出现的对于体育事业的总体部署。
从实践角度来看,由于体育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特殊身份,中国的竞技体育更多的是一种微观管理,特别是改革开放前更是如此。这种管理方式的优点在于它可以使行政部门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重点项目的突破;但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容易形成项目的单一化发展,造成一窝蜂上马重点项目、忽视基础项目建设的局面,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巨大,基础项目的发展严重低迷等现象。近年来,随着体育事业改革的深入,特别是体育总局加大了对竞技体育外部环境的调控力度,中国的竞技体育开始更多地走向宏观管理。如近期体育总局出台的《竞技体育奖励制度》就是宏观管理的重要体现,它将对中国竞技体育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