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彩票代理打工犯罪吗?
可能非法,也可能合法 1、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所以,如果为非法彩票代销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同犯罪。如果是单位实施上述行为的,也构成单位犯罪。
2、《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物品。 如果行为人制作的彩票网站,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国外彩票信息发布服务并收取费用,网站用户通过充值、购卡、充值卡消费等方式获取积分,再以积分兑换现金或者变相换取现金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则涉嫌开设赌场罪。
3、同时,代理销售境外彩票属于违法行为,相关组织或个人涉嫌行政违法。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项目分类名录,明确申请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条件、程序和要求。 第五十一条规定,未取得安全许可,擅自从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吊销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