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市明究竟得的什么冠军?
拳击是体育运动项目之一,按国际正式比赛规则,每场比赛为3个回合,每个回合3分钟,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共进行3回合比赛,每回合中有效打击分数得较多的人成为冠军。
邹市明在里约奥运会的比赛共进行了4个回合,第1回合与泰国拳手萨拉森·莫伦达打得难分高下,最终邹市明以2比0胜出。第2回合由于莫伦达消极防守,只打了不到一分钟就叫停。在第3、第4回合,邹市明越战越勇,分别以1-0、2-0完胜莫伦达,最终以4-0的大比分赢得了胜利。
从比赛规则可以看出,拳击运动是技巧与体能的完美结合,既具有敏捷的快速反应,又具有超强的体能,而且胜负的判定是按有效的打击次数多少来决定的,不能用手臂、头部撞击对方身体,更不能用腿脚铲踢对方,更不能用咬对方等违反体育道德的野蛮动作来获得比赛的胜利,这是所有拳击手的比赛规则和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
根据比赛记录我们可以了解到,邹市明4-0胜莫伦达,不是4场零胜,而是在第1、3、4回合战胜了对手而获得了胜利,在第2回合由于消极防守,按规则不能得分,所以记0比0。而且邹市明是第1回合、第4回合、总计4-0胜,所以,邹市明是奥运会拳击比赛的金牌得主,而不是金牌。
在颁奖现场,邹市明登上领奖台时,国歌奏响、国旗升起,这是体育比赛规则的规定,是获得金牌必须享受的荣誉。当颁奖音乐结束后,礼花、掌声、欢呼、拥抱等都表示了对中国运动员夺得金牌后的欢呼与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