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彩票的收入怎么计算?
销售退回的,冲减当期体育彩票销售收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有时会因为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或客户对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不满意,或客户按合同规定要求退货等等,而发生销售退回。一般情况下,销售退回的,冲减发生退回当期的收入、成本等。但是,如果销售与退回分别属于不同年度的,在会计实务中,应视销售与退回各影响哪一个会计年度的损益,就分别在各自的年度中作相应的调整。即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退回时冲减退回期的收入、成本,而不是调整以前年度的收入、成本。这里所说的销售退回,不包括商厦、宾馆、饭店向客户收取的包房费、伙食费、茶水费等赔偿性质的费用,只要其在发出奖券时符合销售的确认条件,则应确认为当期的销售收入。
因发行或销售不成功需要支付的未中奖金,于期满日确认为当期费用。现行体育彩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不发行或发行不成功的,其奖金额和活动、业务费的百分之八十,连同中奖者未领取的奖金额滚入下期合并设奖,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弃奖收入,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和活动费。如果体育彩票没有按期销售完,也按上述办法处理。因此,对于以上发行或销售不成功部分,如果在期满日还不能确定将来能够实现发行或销售时,应将相关未中奖金额确认为费用,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应付奖池基金”、“应付调节基金”。同时,应将本期应支付的活动费、业务费和发行费(包括发行不成功支付的),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