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士为什么搬迁?
金州勇士队原本一直定居在费城,直至1962年。60年代初,老板约翰·吉本斯(John J.Gibbons)的生意损失严重,因此需要找到新地方,将球队搬迁以获得更多收益。当时旧金山十分繁荣,所以吉本斯有意将球队搬迁到此。吉本斯与当地的地产商唐·德雷尔(Don Drelle)联手,游说旧金山市长尤金·柯里(Eugene L.Collery)和旧金山游乐委员会。但是当市政府看到他们的合同书以后,拒绝了他们的建议,因为这份合同书上表明他们将会拥有在市场广场建造一可容纳18000至20000人的运动场的永久性租借权。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吉本斯和德雷尔不断争取支持,包括在1962年8月与当时的加州州长埃德蒙·佩罗西(Edmund Gerald Brown)讨论市场广场的改建和搬迁勇士队一事。几星期之后,吉本斯宣布勇士队将会向旧金山迁移。他们要建立新的主场,因此不断进行努力,但是一直要到1965年12月,协议才最终达成。1966年2月12日,勇士队正式宣布将要迁移的消息。1966年3月9日,勇士队在费城举办了最后一场比赛,败予芝加哥包装工,自此离开了费城,成为金州勇士队,也正式落户了现在的圣弗朗西斯科市(旧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