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球衣印名怎么印?
泻药 。首先说明,我的答案只适用于足球俱乐部级别(中超、中甲、中乙)的球队,并不涉及国家队或更高级别的联赛和球队。原因也很简单,我并不了解其他层级联赛俱乐部的运作模式。
就题述问题本身来说,我认为可以分为两个方面来看待:
1.球员本人是否享有球衣广告的收益分配权;
2.俱乐部是否应该为球员提供球衣广告的支持。 对于第一个问题而言,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无论这个运动员是否是职业足球运动员,在当今社会,作为一个有一定知名度和商业价值的个体,其本人都应该拥有对自己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处置权,除非这种处置会损害到第三方的利益或者受到法律的限制(比如未成年艺人)。当然,如果球员本人是未成年人且与俱乐部签订的是培训协议不是职业合同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另当别论。 对第二个问题,我的看法是:从商业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值得商榷,但从公益角度考虑,这种做法却理应由政府来支持。理由非常简单,因为任何商业行为的本质都是获取利润,而无论是赞助还是广告,本质上都是为了增加自己的收益而不付出额外成本的前提下进行的。但公益行为则不然,它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苛求别人为了获得经济收益去开展这类活动。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应该用经济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
举个例子:假定一名球员的工资是50万,现在他自己和某服装品牌签约,以该品牌赞助费的标准来计算的话,大概可以拿到60万的赞助款项,这样合计一下,球员从这笔交易里一共拿到了110万元的收入(50+60=110)。现在假如该球员自己成立一个公司,以个人名义从某服装品牌手里购买价值70万元的服饰,然后免费发放给球迷,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貌似这名球员自己赔了30万元(70-40=30)。但如果我们从社会的宏观角度来说,事实真的就是如此吗? 举个不一定恰当的例子:某支CBA球队的主场球衣由三个不同的品牌做广告,分别是耐克(N)、耐克360(N360)以及乔丹(J),其中耐克和耐克360的广告费用按照商业价值计算每年各200万,乔丹则以400万元的价格排在第三位。下赛季这三家品牌的位置可能要进行调整,由于乔丹的销量不佳,可能退出市场,同时为了补偿观众,NIKE将价格提高到300元,耐克360的价格保持在200元。这么一来,对于NBA联盟来说,它每年通过服装销售收入增加了200*90%+200*80%=260(万元),但是从球迷的角度呢?他们其实一分钱也没多掏啊!之前大家一直觉得这些品牌是在赔钱,现在看起来,原来它们一直都在赚钱只是没告诉大家而已。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尽管NBA好像赚了不少钱,但我们不能认为这些钱都属于NBA联盟所有,应该说,这笔钱应属于球员和观众共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