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哪些冲撞是犯规?
我踢球时,一直认为的规则就是: 防守方无论使用什么方法阻止对方进攻并使球出界都算成功,只要不造成人身伤害; 进攻方无论采用什么方法把球弄进网窝都算有效,同样只造成人身伤害除外。 所以我就经常干一些“流氓事”,比如用手击球造成手冒,用腿冲闯造成腿冒(这个我承认是流氓),用头撞倒对方造成后脑勺冒。 有时也故意手贱,去挠别人痒痒,破坏别人踢球情绪或者干脆一巴掌拍在别人后脑勺上导致对方短暂性失去平衡,这都是我干得出来。 但有一次我被人踢断了一只鞋钉,由此引发了我的哲学思考——原来不是所有冲撞都是犯规的啊! 那之后我在球场上的表现就纯熟了多了……
不过直到现在为止我还是觉得我那些“流氓行为”是不应该受到处罚的。 毕竟在篮球场上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那样由于对抗激烈造成的伤病,对于这样的状况体育精神不应该是鼓励吗? 当然足球比篮排球运动更激烈,带来的冲击力更大,因此发生的伤病也会更严重一点。这点不得不承认。 但是如果因为激烈的拼抢、快速的转换、频繁的冲撞而导致个别球员出现非生理性的受伤,是不是也应该由这项运动的竞技属性来买单呢? 换句话说,既然选择了这项激情的运动就应该接受它可能带来的后果吧。 我记得曾经看过一个NBA的集锦,是两个很胖的球员在场上对抗的时候因为身高优势一个顶着另一个直接把人顶得后仰失重摔倒在地,随后两个人都乐呵呵地笑了起来。 这个视频让我印象深刻,不是因为他们能承受这种冲击力,而是他们选择接受这份冲击。 或许足球带给我们的意义就在于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