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属于什么?
原国家体委,正部级单位。 2008年更名为国家体育总局。 由中央直管,归国务院领导。 主要职责是: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体育设施建设; 制定体育竞赛规章制度和体育竞赛计划; 主办或协助主办重大体育赛事; 负责对参加国际体育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进行选拔与集训; 负责组织、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 开展体育科学研究; 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指导协调全国群众体育和社会体育发展; 指导和管理省级体育局的业务工作等。
总局内设办公厅(宣传司)、人事司(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规划财务司、竞体司、青少司、科研所等15个职能机构以及北京体育大学、天津体育学院等4家直属院校。
下属事业单位包括: 中国奥林匹克中心、中国足球协会、中华体育总会、北京体育大学、天津体育学院等。 原国家体委成立后,于1975年开始建造的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是当时国内最大的综合性建筑群之一,占地面积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中心拥有综合体育馆、排球训练馆、游泳跳水馆、射击射箭馆、举重摔跤柔道馆、跆拳道拳击击剑馆、自行车停车场及其它辅助设施共计10 座场馆,可满足多种项目的比赛及训练要求。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积极参与和国际体育界的交往与合作,先后派出大批体育干部和运动员、教练员出国学习、考察和交流,举办或参与举办了许多大型国际体育赛事。
在“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指引下,我国体育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并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冬残奥会以及去年举办的杭州亚运会中充分展现。